四大调整!亲属投靠落户,宁波要求低了,限制条件少了

甬派原创       2018-01-25 14:22:25

甬派记者今天获悉,《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(试行)》明起实施,这份事关万千百姓的户口政策,对亲属投靠落户等五类落户政策,进行大幅调整。

甬派记者注意到,亲属投靠落户有4方面调整:

一是夫妻投靠只要确认婚姻关系、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投靠,取消了原共同居住生活的要求;

二是未成年子女投靠从“18周岁以下”放宽到“全日制在校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”;

三是老年父母投靠,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,取消了“男60周岁、女55周岁以上”的限制;

四是明确“三投靠”的范围,除老年父母投靠仅限城镇外,其他投靠不受城镇、农村限制。

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2016年9月30日起,我市已经取消农业、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,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,需要调整我市的户口迁移政策,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,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以提高我市新型城市化率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此次户籍调整适用范围为市六区(含大榭、高新区、东钱湖)。

具体政策如下: